陇县交通运输局陇县十五五交通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4-30 18:4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十五五交通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十五五交通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4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4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4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业,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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