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旺苍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我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累计对外公开各类统计政务信息共195条;发行《旺苍县统计年鉴(2020)120册,编印《旺苍统计月报》、每季度编印《统计分析》,发布《旺苍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等统计分析。编辑了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并依法对外发布;完成了人口普查技术和业务工作总结;完成了全县人口普查数据汇总,高质量完成了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和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旺苍县统计局对照行政法规库,更新网站上行政法规文本0条;系统清理、集中公开以及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0条。同时,落实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一是在机关办公地点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公众需要的信息。二是通过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公开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并完善了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核的三级审核工作体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宽泛,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2.有些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及时,数据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3.由于人员编制问题,专职信息员配备还不到位。
(二)改进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工作管理方式方法,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发展热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努力建设“阳光统计”。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精、准、细、快。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3.提高统计信息公布的时效性,每月及时公布各专业统计动态信息和专业分析,每季度公布季度数据分析,同时及时公布各类普查、调查工作动态,为全县人民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和分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