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成镇畜牧兽医站重建办公用房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成镇畜牧兽医站重建办公用房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