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条的规定,兹定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灌南县公示地价体系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2、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3、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4、标定地价体系建设。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9:30;
地点: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
灌南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明及听证申请前往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到会。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1、通过下载《听证会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nxgdbh@163.com。
2、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310室)报名。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2、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3、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5、若听证会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参会代表。
特此公告!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