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01+47人!北京经开区教育领域事业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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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6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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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领域事业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分别招聘101名工作人员和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找工作的同学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领域事业单位面向

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教育领域用人需求,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和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拟招聘101名工作人员。

  人大附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设置19个岗位,计划招聘22人;人大附中亦庄新城学校设置32个岗位,计划招聘46人;北京市第二中学经开区学校设置18个岗位,计划招聘33人。以上均为专技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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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五)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北京常住户口毕业生条件均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政策的各项相关要求。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按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七)须具有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及要求表)。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1月2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3日下午16:30,登录北京亦庄国际人才发展集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开。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视情况进行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无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无法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天,如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5的,该岗位继续开考,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所有考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的评分确定名次;主考官评分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名单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招聘岗位、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由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10-67832044。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领域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3031006902;010-6780379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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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市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设有15个专业研究所(中心),业务领域涵盖农林牧渔各方面,优势研究领域涵盖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农产品优质、安全、高产、高效、节水生产技术创新,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农产品采后保鲜、冷链物流配送与精深加工研究,农业生态治理、资源高效利用与休闲农业技术研究,农业发展战略与科技情报学研究等。其中“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和“环境与生态学”三门学科均已进入ESI世界前1%。目前已形成由60多个创新平台组成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包括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实验室)、13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林业草原工程中心、18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4个农业部检测中心,4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存机构,1个具有国际种子质量检测资质认证实验室(ISTA)。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结合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2024年拟公开招聘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包括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2024年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我院2024年度拟公开招聘4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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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且热爱农业科研工作;

  (四)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非北京户籍须符合本市引进审批条件。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我院岗位及要求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和相应的学位;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但应届博士生要求32周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生要求28周岁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附表;

  (七)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不得应聘;

  (八)不得应聘符合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我院所属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baafs.net.cn/)注册和激活后进行报名申请,投递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能力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此次招聘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求职简历。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00

  (三)资格初审

  2024年3月21日-25日院所属招聘部门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提交的相关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进入能力测评阶段,初审不合格,应聘终止。

  (四)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所有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测评环节。

  1.初试

  初试根据情况由院所属各招聘部门结合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以下简称“初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院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初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70%,初面成绩占30%。初试成绩将于全院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应聘者可登录系统查看。

  2.资格复审

  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复试人选,并通知相关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若初试及格的人数比例不足3:1,则按实际进入及格线的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和复试。资格复审由院所属各具体招聘部门完成,主要审核应聘者户籍、身份、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等材料。

  3.复试

  复试由院统一组织,包括心理测试和半结构化面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我院招聘系统网站发布。复试成绩在复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我院招聘系统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五)综合评价确定拟聘用人选

  初试成绩作为推荐参加复试的依据;根据复试时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我单位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如拟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心里测试结果依次递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根据上述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随时登录我院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并对简历审查、能力测评等阶段结果的通知,进行系统反馈,如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终止。在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退回或补充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拟聘用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报到时必须持本人应聘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不予接收。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于2024年8月底之前办理入职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五)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我院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51502011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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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

责编丨唐莉莉      

复审丨李培         终审丨张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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