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仪陇县:守护一方碧水 擦亮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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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3 23:51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一直以来,南充市仪陇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致力办实事、补短板、破难题、重治理、提效能,不搞“闭门造车”、不做“凭空规划”,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全县河长制工作亮点凸显,成效明显。

县委副书记郭红英组织研究河长制及流江河水质提升工作

流江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作纳入了仪陇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四项工作”范畴。面对县域流江河干流及支流存在COD、总磷、氨氮及高锰酸盐等指数超标现象,县河长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摸底数、建台账、抓联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出治理举措19条,拟实施重点项目8个、改造升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31处、提升改造50亩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18处。

明确“三个”清晰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一是污染源底数清晰。以全国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为契机,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相结合,聘请河湖治理专家、选派河长制工作精干力量,深入流江河上下游、左右岸、主干支流等地开展调研,对流域水库、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实践分析得出主要污染源。二是治理方向清晰。立足调研成果实际,以确保流江河(仪陇段)水环境治理达标为目的,按照抑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提出采取工程性措施和水生态修复治理相结合以及行政干预等方式进行系统治理的方案。三是台账式管理清晰。在前期调查研究,明确治理方向的基础上,从持续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城乡污水综合治理、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6个方面,明确19项具体措施及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制定2023年流江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水质提升重点实施项目一览表,对8个重点实施项目、14个乡镇交界断面等事项进行了台账式梳理,明确了建设内容、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资金需求以及考核乡镇、目标水质等内容,工作内容一目了然,工作计划切实可行。

县级领导带队现场调研污染源,指导河长制工作。

坚持“三大”原则

脚踏实地、立足实际

一是坚持“接地气”原则。以人民至上的原则,将学习和实践有机结合,上“接天线”,开拓进取;下“接地气”,求真务实。在流域治理思路上,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结合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立足农业和生活两大主要污染源,因地制宜、靶向施策。二是坚持“办实事”原则。以切口小、发力准、见效快为工作思路,全力攻坚改善流江河水质,推动流域生态长效治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结合河长办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逐点逐项梳理并分析制定解决方案,明确由专人分管、专人负责、专人落实,半月一汇报的工作制度,做到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三是坚持“效益最大化”原则。以“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用最少的时间解决最难的问题”为主线,结合该县发展实际,抢抓水利发展机遇,推进流域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资金争取和项目实施中,合理利用政策性开发工具,充分整合国企资源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最大程度的减轻了县级财政压力,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缓慢、设施运维不规范等问题。

健全“三项”机制

多元支撑,共建共享

一是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县河长办牵头,县级部门、乡镇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水质提升和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形成惩处一处、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全面加强流域重点河段、养殖场地的水质监测,动态跟踪水质变化,倒溯污染源,及时查处违规排污行为。定期开展河流水质监测,坚持每月一检测、每月一通报,查原因、抓整改。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将水质提升纳入河湖长制工作重点督查范围,由流域各乡镇履行属地责任,负责督促、引导各责任主体落实管控措施,由县河长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重视不够、整治进度缓慢、水质达标率低的责任主体,采取致函、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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