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开始报名!菏泽市实验中学、第一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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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4 22:14

2023年8月8日

菏泽市实验中学、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发布招生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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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实验中学

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 菏泽市实验中学 —


根据《菏泽鲁西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菏新教体发[2023]5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将通过“一网通办”的方式招收菏泽鲁西新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定点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应届学籍)及其他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需登录“菏泽鲁西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三、招生范围

1、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定点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应届学籍),实行对口直升方式办理入学(登录菏泽鲁西新区招生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直接监护人相关证件)。

2、未在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我校招生条件进行平台报名,并按照招生文件分类要求上传各种相关证件。

四、招生报名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是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三是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和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参考依据(丹阳街道办事处原居民)。

4、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材料上传要求: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务必要清晰!

(1)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

拆迁安置协议:须是户籍一直在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拆迁户(上传照片须清晰);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2)户籍信息要求:

依托父母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

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及父母页)、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监护人需提供住建部门提供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学生本人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并且户口在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3)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备注:凭户口簿不能证明学生本人与房产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能证明与监护人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五、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根据《菏泽鲁西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关注“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08:30-8月16日18:00。

审核时间:2023年8月12日09:00-8月17日18:00。

录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我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录取。

根据我校办学规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符合我校入学条件未被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通过平台报名,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该部分学生请于8月25日通过【爱山东】APP查看录取结果。

1、手机端操作报名步骤:

1、打开【应用商店】,输入【爱山东】进行下载,下载后打开【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进入【登录/注册】,用手机号注册。

2、注册完成后,点击【L1等级】,进入用户(监护人)认证页面,点击【认证等级:L1等级】,点击L2等级后的【未认证】选项,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后显示已认证,返回主页进行报名。

菏泽市鲁西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

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

爱山东APP下载

2、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监察、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查看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18553051960

咨询时间:8:30-11:30

15:00-18:00

菏泽市实验中学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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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2023年招生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招生办法》(详见附件1),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2013年以来上级有关部门为我校划分的学区范围。

二、年龄要求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和房产要求

(一)本市丹阳辖区户籍(鲁西新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或车站派出所)。

(二)学区内产权完全属于入学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入学儿童本人作为日常生活居住的住宅房产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入学儿童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菏泽市鲁西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实名认证后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于8月11日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08:30-8月16日18:00。

审核时间:2023年8月12日09:00-8月17日18:00。

录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请在8月16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招生期间不接受面询,如有疑问可查看招生平台留言回复或电话咨询(13181567717 19653019062)。

5.如有同一监护人子女已在我校就读,请在报名平台证件上传“监护人信息”一栏上传说明材料图片(写清楚已就读子女姓名、身份证号及所在校区、班级)。

6.入学安排查询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7.为了孩子身体健康,不影响入学后的正常学习生活,请到期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入学儿童及时完成疫苗接种。

五、报名上传材料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等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房产所有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二)房产信息类次(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户籍和房产均符合要求

户籍一直在市鲁西新区丹阳辖区(丹阳派出所或车站派出所);学区范围内产权完全属于入学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其本人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住宅房产(非二手房)。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件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

2.拆迁安置房产

户籍一直在本辖区的学区内拆迁户,原址安置或学区内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办理房产证件而未办的不再凭“安置协议”办理)、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合法购买或转让“安置协议”的非原拆迁户,按二手房且视其所购房产实际入住情况办理。

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所有原件(信息和章需完整清晰)。

3.二手房

在学区内购买二手房的,通过查询6年内相关招生、学籍档案等,经核实原产权人确无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方可办理招生入学,否则不予办理。产权为父母和子女直系亲属间“过户”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不视为二手房。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件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

4.祖辈房产

入学儿童和直接监护人及所依托的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为学区内原有居民,且入学儿童及直接监护人在城区内确无房产,依托祖辈学区内住宅房产入学的,需入学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共同居住。祖辈人员通过在学区内购买住房而将家庭户籍从外区域迁入丹阳辖区的,不按原有居民“依托祖辈房产入学”办理。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件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户籍相关资料需上传齐全,能证明属三代共同居住生活。

5.购房合同

预售购房合同不作为我校划片招生入学房产依据。已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据近期水电费使用、入户调查等确认)、城区内无其他房产的,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接收。

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物业费发票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注:上述房产类型顺序为我校分批次依次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六、特别说明

1.入学新生注册市鲁西新区学籍,将来对口升入鲁西新区相应初中学校。

2.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3181567717 19653019062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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