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发布司法拘留的公告(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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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2:53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为深入开展“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集中执行活动,下列被执行人,本院已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书,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凡是主动履行义务或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问题予以妥善解决的,本院秉承善意执行、能动执行理念,视情节予以从轻处理,逾期仍拒不履行的,本院将坚决予以司法拘留;届时,本院将通过微信、抖音、电视等各种形式,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寻人找人,使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同时,正告其他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否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只能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拟采取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郑少杰

公民身份号码:61042720010822165X

住址:陕西省彬州市新民镇屯庄村六组269号

执行案号:(2024)陕0482执916号

执行标的:57750.09元

被执行人:段成林

公民身份号码:610427196906083635

住址:陕西省彬州市义门镇南玉子村二组099号

执行案号:(2024)陕0482执971号

执行标的:36675元

被执行人:郑建荣

公民身份号码:610427198608241913

住址:陕西省彬州市新民镇胡家坡村一组102号

执行案号:(2024)陕0482执995号

执行标的:13960元

被执行人:李阳阳

公民身份号码:610429198711125913

住址:陕西省旬邑县张洪镇庄里村二组118号

执行案号:(2024)陕0482执1065号

执行标的:6000元

被执行人:王建科

公民身份号码:61042719740409251X

住址:陕西省彬州市永乐镇叱家村三组

执行案号:(2024)陕0482执恢242号

执行标的:202712元

被执行人:王旭辉

公民身份号码:610327199306164616

住址: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曹家湾镇金山寺村2组7号

执行案号:(2024)陕0482执1152号

执行标的:173929元

被执行人:王永强

公民身份号码:610427198410041318

住址:陕西省彬州市新民镇早饭头村一组038号

执行案号:(2024)陕0482执恢250号

执行标的:23000元

原标题:《彬州市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发布司法拘留的公告(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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