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在公共投资工程项目中的投资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辉市审计局现对竣工结算审计中介机构公开选定。卫辉市审计局采用公示的方法选定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要求:须在河南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结算审计人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或具有造价资格人员,精通造价知识,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中介机构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到卫辉市审计局进行现场报名。卫辉市审计局采购小组将在指定时间到参与报名的中介机构复核相关资料、条件并选定。
经卫辉市审计局采购小组复核选定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中介机构名单。首次报名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日后每月11-15日工作日报名,并按以上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增加进入中介机构名单。中介机构名单内的公司出现违法、违约、被纳入黑名单或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将随时清除出中介机构名单。
每个(批)项目由卫辉市审计局按定额标准测算基本服务费。
测算基本服务费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卫辉市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测算基本服务费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将从进入中介机构名单的公司中抽取三家进行询价的方式进行。抽取三家中介机构后,由卫辉市审计局采购工作小组对三家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询价,价格最低者进行本(批)项目的审计。抽取的方式为随机抽取,每次抽取三家,按抽取顺序当场联系中介机构,如电话无人接听或无人对接,将依次顺延。如抽取的三家中介机构电话均无人接听或无人对接,将取消本次三家中介机构资格,重新抽取选定,以此类推;对本次抽取但电话无人接听或无人对接的中介机构,将取消下次抽取资格。所有中介机构在抽取过程中如连续达到三次(含三次),总计达到五次(含五次)未能接听电话或对接,卫辉市审计局将取消本年度该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计的资格。
确定中介机构之后,根据相应条款的规定,卫辉市审计局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基本服务费按照其现场报价的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