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受业主委托承担广元国鹏矿业有限公司旺苍县大河乡石墨矿开发及特种石墨深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旺苍县大河乡石墨矿开发及特种石墨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址:广元市旺苍县大河乡火炬村、柳垭村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大河乡火炬村和柳垭村,投资5000万元,包括石墨矿矿山开采和配套选矿场。其中矿山位于火炬村,矿区面积0.4273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开采深度为+955m——+850m标高,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8002014037130133406。选厂位于矿山西南方的柳垭村,新建中高碳精选生产线2条,形成日选矿2000吨的规模。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其它矿权设置,不存在矿权重叠和边界纠纷。
项目经旺苍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82115011201】0002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8002014037130133406)。项目计划用地250亩,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国鹏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844578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编:61002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①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大纲。②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③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种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该项目是否认可;
(2)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对当地公众采用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可以在发放调查表时对工程建设和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公示时间:公示网站发布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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