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巍山常态化小吃街的通告
为提升我县“中国名小吃之乡”的品牌,发展“巍山乡厨”劳务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在总结南诏胡同精品小吃街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巍山常态化小吃街建设,现通告如下。
一、创建地点:
巍山县城后所街和关圣街。
二、创建的原则:
突出特色招商引进小吃品种,根据品种限定面积进铺面经营,政府按区位按面积给予铺面租金补助,同时,营造经营氛围,并对小吃商户实行协议管理。
三、招商的范围及条件:
南诏胡同精品小吃街的小吃经营户;历届在巍山小吃节期间获“最受欢迎小吃奖”的可现场制作的巍山传统小吃;经县小吃办、餐美协审定的可现场制作的巍山传统小吃和具有特色的外来小吃以及本县的创新小吃。具体拟招商的品种和商户数量如下(南诏胡同精品小吃街16户经营户除外):
四、政策措施:
1、小吃商户全部进入铺面经营,不准在铺面门口搭建展台、展棚、展柜。服从综合执法局、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及环卫等部门的管理,亮证经营,原则上白天经营。
2、按经营的小吃种类限定小吃商户的铺面租用面积,铺面租金按区位补助。(火巴)肉饵丝、一根面、回族面片、回族饵丝等小吃,每户铺面租用面积不得超过40㎡,其他各类小吃不得超过10㎡。具体补助标准是:①关圣街下段(蒙化南路至雷祖殿街口)300元/㎡·年;②关圣街上段(雷祖殿街口至北街)400元/㎡·年;③后所街下段(北街至报国街)450元/㎡·年;④后所街上段(报国街至华兴南路)350元/㎡·年。
3、新入驻的(即:政策出台后入驻的)符合第三条招商范围条件的22个品种的32户小吃商户和南诏胡同精品小吃街的16户经营户,按以上政策分类给予补助。对南诏胡同精品小吃街小吃经营户和符合历届在巍山小吃节期间获“最受欢迎小吃奖”的可现场制作的巍山传统小吃等条件的经营户,给予连续三年的铺面租金补助;经县小吃办、县餐美协审定的可现场制作的巍山传统小吃和具有特色的外来小吃以及本县创新小吃的经营户,给予连续两年的铺面租金补助。
4、政策出台前已在后所街和关圣街铺面白天正常经营的,并符合第三条招商范围条件指定的22个品种的小吃经营户,可申请一年的铺面租金补助。
5、小吃商户须与县小吃办签订合作协议,指定经营品种,明确经营时间,服从日常管理。协议一次性签订,一年一考核,租金考核后兑付。
6、小吃商户招牌由县小吃办统一制作,各商户要配合做好小吃街的氛围营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