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不动产公告(2022)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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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12:45

连云港正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南苑小区已建成交付,现业主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因此连云港正天置业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配合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登记,如你单位不能到场,则由申请人单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11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灌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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